高争民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之核查意见2018-04-2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之核查意见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高争民爆
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争集团”)
法定代表人:唐广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15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9518M
主要股东:西藏国盛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 133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12 日
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 年末/
188,283 167,715 59,178 26,542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物品)、建材建辅销售;信息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高争
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高争集团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
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18 年度拟与控股股东高争集团办理租赁等业务,租赁价格根据市场
定价原则,预计 202 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单位 时间 交易品种 交易金额
182.50 万元人民币
办公室租赁
高争集团 2018 年 (会议室租金另算 2 万元/次)
物业管理费 20.22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
关关联交易协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
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办公楼部分闲置办公室租赁给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价格经
公司与高争集团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符合市
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其他
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
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冯海轩 肖维平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