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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2018-04-2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高争民爆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具体情
况。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将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
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
露;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
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财产品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
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高争民爆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高争
民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
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冯海轩              肖维平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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