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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杨祖一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2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祖一2017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2017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
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
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办公室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6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17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白艳琼女士辞职报告,经核查,认为白
艳琼女士辞去公司董事长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3.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推荐
张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7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7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
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
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经常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地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联系方式:yangzuyiinchina@163.com



                                                    述职人:杨祖一

                                                   日   期: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