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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8-0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阶段,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
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投资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
点,投资基金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亦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
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
资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缴由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详见
本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该基金目标规模为 25 亿元人民币,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普通合伙人
为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在医疗服务
及其上下游产业中选择具备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前景和健康行业格局及市场纵深
的公司。
    2、本次认缴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基金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
2709 室
    (3)注册资本:11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羿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W0H57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基金关系:普通合伙人
    (10)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11)备案程序: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登记备案
程序,备案号为 SY1828
    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 168 号 1009 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731965494
    (4)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24 日
    (5)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2 日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6,100 万元
    (8)管理基金主要类别 :股权投资基金
    (9)控股股东: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业强
    (11)合规风控负责人:陈焘
    (12)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13)与基金的关系:基金管理人
    (14)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15)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于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1087。
    3、基金尚处于募集状态,公司尚未确定其他拟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亦
不确定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基金名称: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人民币贰拾伍亿(2,500,000,000)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管理人: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出资进度:认缴资本少于人民币壹亿(100,000,000)元的有限合伙人的认
缴出资将按照普通合伙人向其发出的预提款通知分叁(3)次缴付。
    存续期限:该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8 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其中前 5 年为投
资期。普通合伙人有权单方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壹(1)年,并且,经认缴出资
占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合伙人同意,存续期限可再延长壹(1)年。
    退出机制:对于符合上市标准的被投资公司,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
场 IPO、借壳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对于暂时不适合上市的被投资公司,退出策略
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
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可根据被投资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退出策略。
    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
务报告。
    投资方向:该基金将专注于医疗健康服务领域,投资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上下
游产业,以及医院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公司。
    2、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管理和决策机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执行本合伙企业
的合伙事务,并且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收益分配机制;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包括过桥投资)所得的可分配现金应
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而划分,并将其中
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发起合伙人和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发起合伙人和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划分给除前述主体之外的各有限合伙
人的部分按返还有限合伙人之投资成本、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及绩效分成合
伙人追补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绩效分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存在在基金任职的情形。
    4、本次公司投资认购基金份额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深厚的商业背景和项目资源,
其投资团队具有丰富且成功的投资经验。公司参于设立该基金,借助上述管理公
司投资技能和项目资源,对外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可更好的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
    五、存在的风险
    1、资金损失风险
    该基金可能进行高风险投资。被投资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经营目标,
且其经营业绩可能发生巨大波动。该基金将会面临与被投资公司的业务相关的各
种风险,包括市场状况和监管环境的变化、总体经济和政治状况的变化、重要管
理人员的流失等。该基金不保证该基金的投资目标可以实现,或有限合伙人可以
回收其投资成本。
    2、基金运营风险
    投资者必须完全依赖于基金管理人来管理和运营基金并相应执行基金事务。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
投资者承担。
    3、流动性风险
    该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该基金成立之日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
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该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
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该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
此面临委托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该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
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该基金的成立需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并须得到足够的合格投资者对该基金
权益的认购。因此,在满足首次交割的条件之前,该基金可能存在无法成功募集,
或者发起人出于商业、市场、法律、监管、税务等考量而主动放弃募集的风险。
    5、投资标的风险
    该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
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
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
进而影响该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
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
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此次
合作投资事项如有新的重大进展或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
    七、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