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0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4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8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 年 8 月 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列席人员:监事葛洁蓉、刘海群、卢宏玺、
旺堆、王靠斌,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钟继友、周志冰、刘长江。会议由董事长
杨丽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欧珠永青投弃权票。弃权原因为公司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出发,在监管规定之内,用自有闲置资金认购基金份额,本身未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该基金存续期较长,而公司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可能无法及时使用,将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产生影响,因此投弃权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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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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