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5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控股子公
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为关联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提供爆破服务,该事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
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为准。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 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
内容已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月 13 日已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价原则 金额
金额
西藏昌都
向关联
高争建材 爆破服
人提供 市场价格 700 395 96.98
股份有限 务
爆破服
公司
务
小计 700 395 96.9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金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易内容 金额 额 及索引
类别 比例(%) 差异(%)
向 关 西藏昌
联 人 都高争 《2017 年
爆破服
提 供 建材股 96.98 - 1.68% - 年度报
务
爆 破 份有限 告》
服务 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不适用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不适用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大次仁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住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28 日
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高争建材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 年 12 月 31 118,953.63 49,289.92 45,797.59 7,381.18
日
2018 年 6 月 30 119,656.01 49,145.01 23,706.21 3,866.10
日
主营业务:各种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
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唐广顺曾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任高
争建材董事,且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任公司董事;蔡亮为公
司控股股东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任高争建材董
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6 第(二)条及 10.1.3 第(三)条相关规定,
公司与高争建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合同的执行情况,所
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高争建材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向高争建材提供爆破服务。
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平均价
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
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高争爆破于 2017 年 1 月与高争建材签署了《爆
破作业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埃西乡邦迪村石灰石矿矿山
爆破工程。
2、爆破作业地点:埃西乡邦迪村石灰石矿。
3、合同范围:高争爆破负责合同下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购买和爆破
施工。
4、合同工期:2017 年 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付款方式:双方自签订合同后,当月爆破费用下个月结算。结算汇款前
高争爆破需向高争建材提供爆破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
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
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
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
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
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
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
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
所述,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