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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藏高争民
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为关联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爆破服务,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
原则。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议案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同时也考虑了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中小股东意愿,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双海         杨祖一         欧珠永青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