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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2018-12-1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核查意见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高争民爆本次重新论证募
投项目的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5.1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2.8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2118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1      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15,366.00           10,505.73

  2      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10,342.00            6,722.30

  3      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4,502.90            4,502.90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4       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026.00             3,026.00

  5       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3,032.00             3,032.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7,163.89

                     合计                               51,268.90            34,952.82


二、本次重新论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
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金投资金额        投资额                         态日期
年产 3,000 万发工
业雷管生产线建设             6,722.3         154.21       2.2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三、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
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产 3000 万发
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西藏经济建设的需要

      由于西藏地区正处于基建设施新建阶段,水电站、铁路交通、矿山等重大项
目建设规模和用户需求的不断扩大,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因此,
新建工业雷管生产线能更好地服务于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西藏经济建设的需
要。

      (2)项目建设是完善西藏地区民爆产品结构的需要

       当前西藏地区所需雷管,都是由公司从内地购进、储存。不仅用户等待周期
长,使用手续繁琐,而且从内地到西藏远距离运输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
因素,大大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因此,在西藏地区新建工业雷管生产线,
可以解决西藏地区工业雷管供应不足的问题,降低雷管远程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
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新建工业雷管生产线,可以填补西藏地区起爆器
材生产品种短缺的空白,有利于西藏地区民爆器材产品结构的合理匹配。

    (3)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高争民爆核心竞争力。

    当前,国内经济发展环境下,民爆企业为巩固和抢占市场、赢得更大的利益
空间,将加快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延伸产业链的步伐,寻求企业发展的新契
机,加速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一体化进程,以争取企业利润增长的新亮点。公
司目前虽然具有生产、销售、爆破资质,但由于生产品种单一,起爆器材采购环
节受制约,对上游及市场的掌控能力弱。项目建设能增加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
减少对上游的依赖,有助于公司做大做强,为公司向综合性民爆企业发展奠定坚
实的基础。

    (二)国家产业导向及目前项目实施的状况

    西藏地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增长较快,但全西藏没有一条雷管生产线,因此,
在西藏新建工业雷管生产线符合国家政策推广方向,能够进一步提升民爆物品治
理能力水平。

    根据民爆行业近期政策要求,国家正在全力推广应用数码电子雷管,力争在
2022 年全面启用数码电子雷管,淘汰普通电雷管及导爆管雷管,因此目前民爆
行业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还在完善升级换代,公司正在积极调研适合西藏地
区建设的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数
码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完善升级换代及公司调研合适生产线后,将继续实施该募
投项目。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设计的建设周期内,且受国家政策推
广的影响,从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
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政策导向及生产线的换代升级,该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论证
并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目前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年产 3000 万发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产
3000 万发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是根据项目实施环境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
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规划。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
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产 3000 万发工
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是根据项目实施环境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
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是根
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规划。高争民爆本次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高争民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
机构对本次高争民爆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重新
论证并继续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冯海轩                        肖维平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