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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2018-12-1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高争民爆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5.1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2.8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2118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1      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15,366.00           10,505.73

  2      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10,342.00            6,722.30

  3      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4,502.90            4,502.90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4       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026.00            3,026.00

  5       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3,032.00            3,032.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7,163.89

                        合计                         51,268.90           34,952.8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    截至披露日期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含利息)
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10,505.73              0.00       10,539.77

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6,722.30          154.21          6,589.29

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4,502.90         2,209.29         2,305.03

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026.00         2,464.92           567.40

危险货物运输项目                        3,032.00         1,067.03         1,981.69

补充流动资金                            7,163.89         7,176.06             0.00

                 总计                  34,952.82        13,341.21        21,983.18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
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购买。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财产品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
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高争民爆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高争民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
爆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冯海轩                        肖维平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