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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9-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
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多方面
调研,决定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并终止实施“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
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
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
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599.99 万元, 其中项目设备费用 599.82 万元,手续费 0.17 万元。剩
余募集资金 10,350.4 万元(含理财收益)。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154.21 万元,其中前期项目评估等费用 142.30 万元,调研考察费
11.91 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金额的 2.29%。剩余募集资金 6,816.26 万元(含理财
收益)。
       三、本次拟调整金额的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调整金额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为“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该项目
原计划总投资金额 15,366.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0,505.734 万元。
公司拟通过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促进多元化发展,实现生产、经
营、运输、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二)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原因及变更安排
       公司原定“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总投资金额 15,366.00 万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0,505.734 万元。根据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为节约成本,较为充分的利用已有设备、降低设备采购支出,拟将“西
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为 7,875.2588 万元。同时,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
额由 10,505.734 万元变更为 5,000 万元(其中 3,700 万元作为设备购置费,1,300
万元作为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总投入金额(变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其中:募集资金投
序号        费用名称
                              更前)          金额(变更前)      入金额(变更后)
 1       工程费用               14,027.10             10,505.73            3,700.00
1.1          建筑工程费                 -                                         -
1.2          设备购置费        13,618.50              10,505.73            3,700.00
1.3          安装工程费           408.60                                          -
 2       其他费用                 469.10
 3       预备费                   869.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
          合计                 15,366.00             10,505.73             5,000.00

       四、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722.30 万元,拟通过在西藏地区新建工业雷管生
产线,填补西藏地区起爆器材生产品种短缺的空白,增加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
减少对上游的依赖。
    (二)本次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项目实际调研过程中,经公司详细评估了解,目前数码电子雷管工艺技术仍
存在较多问题,近年仍未能发展完善。芯片使用界面、功能和技术水平等存在很
大差异,电子雷管生产企业选择技术来源和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时,需考
虑几种不同电子雷管生产工艺的兼容,对生产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国内电子雷管
生产工艺总体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仍然较低,尚无全自动化的成熟的电子雷管
生产线、未能实现大批量产业化生产的案例。应用方面,目前电子雷管主要在某
些特定要求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在市场中客户接受度较低,尚未形成大规模使用
局面,预计电子雷管短期内难以形成优势,不利于与市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产品
竞争。运输方面,数码电子雷管的主要原料基础雷管在包装及运输方面还未形成
行业安全标准,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若公司仍按照原有规划实施此募投项目,存在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可能面
临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保护
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五、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资金金额和用途,
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判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可行性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
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该募投项目剩余
5,950.39 万元募集资金,“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终止后,
专户剩余 6,816.26 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
公司找到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
序。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自身的发展规
划而实施,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
实际发展需要及该项目实际状况的充分了解后而做出的决策,充分保证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该次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终止实施“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调整安排,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改变
募投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
次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调整“西藏高争爆破
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此,我们同意公
司终止实施“年产 3,000 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相关的调整安排,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
民爆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