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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欧珠永青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欧珠永青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2018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
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8年4月16日,本人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

       2.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控
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7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推荐尼玛次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巴桑顿珠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刘长江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的议案》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4.2018年9月14日,本人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产3000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28日,本人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
事前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核发2017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邮件与公司保
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
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定期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
通,并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来严格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督董事、监事履职情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以切实增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联系方式:2272402273@qq.com




                                                   述职人:欧珠永青

                                                   日   期: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