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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杨祖一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祖一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2018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
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2018年4月16日,本人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

       2.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控
股股东向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7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推荐尼玛次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巴桑顿珠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刘长江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的议案》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4.2018年9月14日,本人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年产3000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28日,本人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
事前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
核发2017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并听
取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积极参加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
行检查。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
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
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
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可观的结论,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3、积极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执
业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联系方式:yangzuyiinchina@163.com



                                                    述职人:

                                                   日    期: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