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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9-17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高争民爆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

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除公
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
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1,252.11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747.89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
专户。
    三、本次拟终止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该项
目原定总投资金额 15,366.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0,505.734 万元;2019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为
7,875.2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 5,000.00 万元。该项目拟通过
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增资,促进多元化发展,
实现生产、经营、运输、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二)本次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面对民爆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内各企业竞争加剧的现状,大中型矿山企
业均在寻找爆破资质等级高、技术实力强的爆破工程公司进行业务合作。若公司
短期内无法提升高争爆破的爆破资质等级、爆破施工能力,则面临失去大中型矿

山企业等重点客户的风险。鉴于目前高争爆破各股东暂未就增资具体时间达成一
致,同时高争爆破的技术实力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利于公司抢占爆破服务市
场,公司拟通过对外并购方式取得一家爆破作业资质等级高、施工能力强的爆破
服务公司,加快企业产业升级。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保护

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
“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终止实施募投项目“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
资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募投项目终止后,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重大资产购买项目;该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相应的程序。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
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
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冯海轩              肖维平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