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祖一2021-04-2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祖一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
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方
式出席1次,现场出席5次。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
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0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了2次。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后,与公司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提交
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2日,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
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
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
于 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26日,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的《关
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了解,并听
取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定期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积极参加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经
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
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
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
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可观的结论,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
    3、积极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有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
用。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
化。




                                                   述职人:杨祖一

                                                   日   期: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