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3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列席监事:巴桑顿珠、汪玉君、王川、旺堆。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推选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乐
勇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拉
巴次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1
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提名,
聘任拉巴次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
产生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的资格。各委员会由 1 名非独立董事与 2 名独
立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各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投票结果

    战略委员会            乐勇建   曹敏忠       李子扬       全票通过

    审计委员会            李子扬   胡洋瑄      拉巴次仁      全票通过

    提名委员会            曹敏忠   胡洋瑄       乐勇建       全票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洋瑄   李子扬      拉巴次仁      全票通过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万红路先生、刘长江先
生、石科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刘长江先生为公司董事

                                   2
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
历附后)。刘长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刘长江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0891-6402807
    邮箱: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传真:0890-680795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王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
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巴桑顿珠先生为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简历附后)。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李国兵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附后)。李国兵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国兵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0891-6402815
    邮箱:ner123@qq.com
    传真:0891-6807952
                                   3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揽昌都停

车场附属工程项目承建方,经公开招投标专家组织评标,由公司关联方重庆重交

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中标该项目,经公司初步

测算,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1,338.79 万元,交易价格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昌都停车场建设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
    《关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先生为藏建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回避
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4
附件:
    乐勇建,男,中国国籍,1973 年 11 月出生,籍贯江西东乡。毕业于北京物
资学院管理专业,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江西省东乡县糖厂工作;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江西省赣东冷冻食品厂担任副厂长;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在江西省东乡县愉怡乡担任乡长助理;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江西
省东乡县杨桥殿镇担任镇长助理;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
厅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干部;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科员;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
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副主任科员;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
厅刑警总队担任主任科员;2012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政
策法规处担任主任科员;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政策法
规处担任副处长;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担任
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乐勇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乐勇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乐勇
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拉巴次仁,男,中国国籍,1976 年 4 月 21 日出生,籍贯西藏日喀则。1997
年毕业于内蒙古呼和浩特交通学校路桥专业;1997 年 7 月到 1999 年 9 月在西藏
公路工程总公司工程处工作;1999 年 9 月到 2006 年 4 月在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
限公司拉林、日谢、日拉项目部工作(工作期间:1999 年 9 月到 2002 年 7 月在重
庆交通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学习);2006 年 4 月到 2008 年 4 月任西藏
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拉定、珠峰项目部现场负责人;2008 年 4 月到 2011 年 3 月任

                                     5
西藏交通厅项目管理中心桑拉项目工程部部长;2011 年 3 月到 2016 年 12 月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省道 201 线然乌至古玉、古玉至察隅公路整治改建工程代
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12 月到 2017 年 10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
司生产部经理;2017 年 10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
桥有限公司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2017 年 10
月到 2019 年 9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
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
委副书记;2020 年 2 月 4 日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拉巴次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拉巴次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拉
巴次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红路,男,中国国籍,1972 年 10 月出生,籍贯甘肃庄浪,毕业于中央广
播电视大学西藏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1 年 12 月-1994 年 12 月在西
藏武警水电总队服役,1995 年 4 月-1998 年 8 月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冶
金公司工人,1998 年 8 月-2002 年 2 月为西藏自治区交通总公司矿业公司职员,
2002 年 2 月-2004 年 7 月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物业公司职员,2004 年 7
月-2008 年 11 月为西藏天昊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分公司职员,2007 年
-2011 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部长,2011 年-2013 年任西藏
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万红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6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万红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万红路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刘长江,男,中国国籍,1972 年 1 月出生,籍贯湖北荆门,中共中央党校
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90 年 3 月-1992 年 12 月西藏拉萨市 56094 部队
服役,1993 年 2 月-2007 年 6 月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职员(其间:1995
年 9 月-1997 年 7 月在四川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脱产);2001 年 5
月-2002 年 12 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 年 6 月-2008
年 11 月为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2008 年 11 月-2011 年 6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副主任,2011 年 6 月-2013 年 12 月
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刘长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刘长江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长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石科红,男,中国国籍,1986 年 10 月出生,籍贯甘肃武都,四川大学行政
管理专业毕业,2011 年 8 月-2012 年 5 月任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
办公室文秘,2012 年 5 月-2013 年 12 月任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
人事处党务干事,2013 年 12 月-2016 年 8 月任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16 年 3 月-2018 年 6 月在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7
年 10 月-2018 年 4 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挂职,任党委办公室副处长)
2018 年 10 月-2020 年 2 月任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人,2020
年 2 月-2020 年 10 月任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代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石科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石科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石科红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王乐,男,中国国籍,1975 年 6 月出生,籍贯四川乐山,西南财经大学商
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90 年 9 月-1994 年 7 月在四川省商贸学校乐山分校财会
专业学习,1994 年 1 月-2000 年 11 月为四川岷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0
年 11 月-2003 年 3 月任井研宏达陶瓷厂财务科长(其间:2001 年 12 月取得注册
会计师;2002 年 5 月取得中级会计证书),2003 年 3 月-2006 年 9 月任福大会
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 年 9 月-2008 年 3 月任四川新开业职业公司、四川新
开业环保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3 月-2016 年 7 月任四川金洋投资集团财务
总监、董事,2016 年 7 月-2019 年 9 月为逸航会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8
    截至目前,王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巴桑顿珠,男,中国国籍,1976 年 9 月出生,籍贯西藏那曲市,大专学历。
1997 年毕业于广东省商学院;1997 年 8 月在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工作;1997
年至 2007 年任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业务科副科长,2007 年至 2008 年任西
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
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3 年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起至 2020 年 1 月 7 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 2 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巴桑顿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巴桑顿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巴桑顿珠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兵,男,中国国籍,1989 年 3 月出生,籍贯重庆永川,大专学历,财务
管理专业,2011 年至 2012 年 5 月在西藏高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 年 6


                                     9
月-2017 年 4 月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17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国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国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国兵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