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3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
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运输”)募投项目建设需求,高争运输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揽昌都停车场附属工程项目承建方,经公开招投标专家组织
评标,由公司关联方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
中标该项目,负责昌都停车场附属工程施工建设,重庆重交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
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子公司。通过竞标方式确定合
同价格,合同金额预计为 13,387,887.76 元。
2、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为藏建集团副董
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或者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注。由于重庆重交为公司控股股东的
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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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先勇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14,481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590537421H
6、控股股东: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住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 866 号永川软件外包园产业楼 A 区 3 号楼
1层
8、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1 日
9、重庆重交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9 年度 73,487.81 30,422.59 50,767.06 3,343.30
2020 年度 99,864.80 36,813.95 159,993.31 7,195.92
10、主营业务:建筑废旧材料回收及再利用;建筑材料的加工、生产、销售
及技术咨询服务;路面沥青材料的冷热再生加工及技术咨询服务;路面新型材料
研发、生产、销售;公路、隧道、桥梁的路面特殊铺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产
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设计及施工;品牌管
理、品牌营销策划;设备租赁;普通货物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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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与公司关联关系:重庆重交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
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公司与重庆重交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关联方的主营业务资质,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履行
建筑工程施工的能力。经查询,重庆重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附属工程
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类别:固定资产
工程内容:住宿楼、洗车及汽修车间、门卫室、公共卫生间、泵房、停车场
室外附属及挡墙工程等
合同价格:预计金额 13,387,887.76 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公平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昌都停车场建设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
关合同。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本次公开招标符合项目建设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严格履行公开、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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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重庆重交及其关
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52.77 万元(累计金额包含西藏高争投资有
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重交
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预计为 13,387,887.76
元,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
格公平公允,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
是合理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重交再生
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预计为 13,387,887.76 元,本
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公平
公允。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
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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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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