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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1-10-2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议事机制,进一步明确总经理办公会议
事规则,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
策水平,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按照《西藏高争民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经理层对董事会授权下的经营管理
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途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并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应
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
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行使以下主要
职责:
    (一)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的有关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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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
奖惩与辞退方案;
        (九)公司章程和党委会、董事会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其
它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十)对公司投资、收购或处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审
批的权限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下,且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下,且金
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下,且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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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下,且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10%以下,且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
    6.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的
关联法人交易事项。
    7.决定签署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 100%的合同(非主营)。
    上述交易事项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三章 会议召集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
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到出席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安全总监、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
书,与议题相关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应当列席会
议的人员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但不作为出席参会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
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第七条 应到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总经理请
假说明原因,并对相关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由公司办公室记录
在案;未对相关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视为同意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或决策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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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前,公司办公室应当分别向经理
层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征求需会议审议或决策
的议题。
        第九条 经理层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接到会议议
题征求通知后 3 日内,应当向公司办公室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
题签批单》《议题签报》、汇报提纲和相关材料。其中《总经理
办公会议题签批单》应当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议
题签报》应当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十条 公司办公室汇总相关议题后,报请总经理审阅。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议案不予上会:
        (一)不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事项;
        (二)应当经党委会等规定前置程序审议通过而未提交审议
或审议不通过的;
        (三)送交材料应当附有的其他相关材料不全、未达到上会
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
        (四)总经理认为不宜上会的情形。
        第十二条 会议议题经总经理确定后,一般不再追加,迟报、
缓报议题原则上列入下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审议范围,对重大突
发事件或紧急工作确需上会的,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安排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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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总经理确定议题后,由公司办公室准备会议资
料,在会议召开前 2 日通知参会人员,将会议资料分送参会人员,
方便参会人员认真准备讨论意见。
    第十四条 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汇报,要阐明
议题的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应充分讨
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在其他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前,总经理
一般不发表倾向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逐
项表决,总经理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
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紧急情况必须临时动议的,动议人
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作为会议资料保存。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
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七条 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不能及
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经理层
成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第五章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会
议记录应使用专门的记录本。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的日期、地
点、主持人姓名;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会议议程;议题
汇报人及汇报要点;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总经理归纳的所议
事项的审议或决策的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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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审议或决策结论起草
会议纪要,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签发。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调研论证材料等所有决策
过程资料应当存档备查。借阅会议记录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决议贯彻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决策的事项,全体经理层
人员、各分子公司、司属各部门必须服从,并按照分工负责组织
实施,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落实情
况。
        第二十二条 如果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
向上级反映,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不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属下列情况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
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履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
变决定事项的;
        (二)未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而个人私自决策、事后又
不通报的;
        (三)未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及时采
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则而造成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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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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