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4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了《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调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
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财政
部于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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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装卸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
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且为
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在
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
“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但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其他重要
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度利润表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更正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487,130,742.24 +7,095,964.85 494,226,707.09
销售费用 38,609,469.30 -7,095,964.85 31,513,504.45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118,148,108.29 +11,819,933.09 129,968,041.38
销售费用 41,159,743.33 -11,819,933.09 29,339,810.2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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