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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
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1、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
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西藏高争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
议案》。
    4、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
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6、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购买关
联方固定资产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
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议案和程序。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
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执
行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报告期内
的 6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4 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
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
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
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
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功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
财务运作规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
能够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需要将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市场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
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额、
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内容依照市场价格采购、销售,
预计金额公平、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符合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履行了法律审批程序,不存在侵害股东和中
小投资者权益。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要求进行
了审核,并在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上发表了如下
意见:经了解,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
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6.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且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
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
行。
    2、拓展工作思路,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对外
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重点做好对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
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