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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2-16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
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除公
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
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投资进   项目原预定可使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累计投资
                                         度       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额       额
                拟使用募   募集资金
                                      投资进   项目原预定可使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   累计投资
                                        度       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额       额
危险货物运输                                   2022 年 12 月 31
                3,032.00   1,635.80   53.95%                           否
    项目                                              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公司昌都停车场土地使
用性质变更,收到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停车
场和办公住宅区域用地手续的答复意见》(昌卡若政发【2022】129 号)文件,
需要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同时,受西藏地区疫情等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暂时处
于停工状态,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协商土地事宜。因此,
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危
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解决公司业务需求问题,同时有助于完善昌都市基础设
施建设,延伸了地区产业链,推动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为昌都市卡若区卡若镇,卡若镇位于昌都市的南部,澜沧江上游,其四周分别与
城关镇、埃西乡、若巴乡及察雅县的吉塘乡、八宿县的宾达乡相接,面积约为
649.42 平方公里。昌邦公路(昌都-邦达机场)纵贯该镇,镇驻地距昌都市仅 12
公里,交通条件便利。为方便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在昌都片区
更好发展,促进昌都市乃至整个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
产品,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本募投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
善的物流有利于提升西藏群众的生活质量。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相对于
内地还有一定的差距。物流是“降低成本的宝库”。西藏的优质水源、藏医药、特
色手工业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等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物流不发达,
西藏的优质产品运送到内地费用高昂,导致竞争力下降。物流的打通,可以降低
营销和采购等活动的成本,为企业减少消耗、增加利润,提高企业对用户的服务
水平,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西藏优势产业在内地开辟市场提供坚固
基础。完善的物流有助于优化西藏的投资环境。物流之于经济就好比血管之于人
体。发达的物流对于投资者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是投资者考虑的重
要因素。西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地位重要,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区域,物
流业潜力巨大,积极发展利用物流业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意义重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完成后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
间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来增加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公司运输车辆停车和沿线交通环境,解决危货运
输道路沿线服务站缺少不足等问题,保障运输安全,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
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客观经济发展需要,也是落实党的政策、体现城市
配套功能的实际需求,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建成运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
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提
高公司预计收益、提升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