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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争民爆: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旺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旺堆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

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堆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

之一,因此旺堆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

就任前,旺堆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辞职后旺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旺堆先生在担任

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旺堆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

职工代表 56 人,实到代表 56 人,会议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武慧明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李玉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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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三届监

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2
附件:
    李玉红,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5.12--2000.04 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 56023 部队服役;2000.04--2007.01 在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任职
员(期间:2007.03—2010.01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
习);2007.01--2012.06 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12.06--
2014.01 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保卫科科长;2014.01--2014.11
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机关保卫科科长;2014.11--2017.04 任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17.04--2022.03 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
司供应部部长;2022.03 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集采部部长。截至目
前,李玉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玉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
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玉红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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