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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同科技:关于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
                                 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莞松山湖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

       为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结
合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松山湖横沥片区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6 亿
元,用于建设裕同科技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在上述地区投资建设行政办公大楼、
生产车间、生活配套等设施,设立总经办、财务中心、战略发展中心、营销中心、
解决方案中心、交付中心、供应链中心、研究院、人资中心等职能部门,生产智能
包装产品、新材料成型制造产品、自动化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等,实现
高端产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售后等一体化运营。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投资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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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一号

     3、企业类型:市政府派出机构

     4、关联关系: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裕同科技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

     2、项目地址:东莞松山湖横沥片区

     3、项目投资主体: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实施单位:东莞市裕同科技有限公司(拟定)

     5、项目概况:

     (1)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0,000万元

     (2)占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约80亩(以“招拍挂”为准)

     (3)项目产品规划:生产智能包装产品、新材料成型制造产品、自动化装备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等。

     (4)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实现全部达产

     (5)项目预计产值:全部达产后实现年产值10亿元人民币

     6、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松山湖设立独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经营实体。该经营实体
设立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由该经营实体享有和承担,并由
该经营实体出具承接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承诺书,但乙方仍须对其设立的经
营实体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及其在松山湖设立的经营实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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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依法经营,服从甲方的宏观管理,遵守本协议约定和松山湖的相关管理规定与要
求。

       (2)项目用地属于甲方辖区内项目建设储备用地,甲方将按照土地出让的相关
政策规定,委托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该地块的使
用权。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竞买项目用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

       (3)如乙方竞得项目用地,甲方承诺按项目用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4)甲方有权指定招商部门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进行监督,并就乙方履
约不当或相关违约行为适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7、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必要的审批机构批准通过及相关政府单位批准通过(如有),并经
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环保要求,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既符合市场需求,又符合公司自身
发展的需要。

       2、项目选址合理,区位优势明显,贴近市场与客户,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
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创意创意、科研创新为主导,通过平面设计、结构设计、广告
策划等文化创意服务及新材料、智能产品的研发引领行业发展,通过打造工业4.0智
慧型工厂实现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打造华南地区最大的智能包装产业。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
险;此外,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
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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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风险。

   2、公司尚须通过公开出让方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无法在拟定
地区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
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期限、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
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
也将对预计产值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长期战略规划出发做出的谨慎决定,将有效提升公司
配套服务能力以及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但受市场变
化的不确定性及国家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建立
健全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
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和核心
竞争力,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正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投资意向协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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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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