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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同科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
提议理由: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业绩情况,
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公司营
收规模、成长性及股本规模等因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从营业
收入与股本规模上看,公司总股本、流通股及流通股占比均偏小。目
前公司总股本较小,流通股比例较低,股票流动性不强;公司适时地
进行一定比例的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
动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为此,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持续
回报全体股东,提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送红股(股)        派息(含税,元)
                                                         本(股)


                             第 1 页 共 5 页
  每十股          0                        6         12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截止本预案披
 分配总额
          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 2,436,153 股,该
          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
          利,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77,098,616 股。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提示    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
           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公司
市场形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
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
利润分配后能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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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2)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布
在巨潮资讯网的《2018 年年度业绩快报》,根据 2018 年度业绩快报已披
露的业绩数据以及公司目前股本情况,公司近三年每股收益及本次利润
分配后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                                   每股收
分红年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业绩增              总股本
           分红派息      额(含税,万                                  益(元/
  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长                (万股)
                             元)                                       股)
                                           润(万元)
          每 10 股派 6
2018 年   元,每 10 股     23,854.43             94,473.84    1.38%    1.0771   87,709.8616
          转增 12 股
          每 10 股派 6
2017 年                    24,000.60             93,190.10    6.53%    2.3297   40,001.0000
               元
          每 10 股派 5
2016 年                    20,000.50             87,481.60   32.91%    2.1870   40,001.0000
               元
          每 10 股派 5
2015 年                    18,000.00             65,819.93   17.11%    1.6455   36,000.0000
               元


    根据以上数据及测算内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高比例送转股份》第五条第(三)

点的相关规定。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
董监高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 382,423 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0.0956%。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后未来 6 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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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及董监高无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是根据公司 2018 年度所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进行测算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规性的,若待审定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中的数据与公司 2018 年度所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有重大差异,
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预案不符合规则要求,从而不能
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可能性。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
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
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3、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 6 个月
内及后 6 个月内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董事
的个人意见,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对上述分配方案进
行了讨论,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


                         第 4 页 共 5 页
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在《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提议函》中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
投赞成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签字确认的《关于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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