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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同科技: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2020-06-04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 30.343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超过 20,000 万元。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253,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4850%,最高成交价为 29.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97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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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总金额为 104,284,095.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 30.343
元/股,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规定的使用资金上限 2 亿元。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9 月 2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之和 12,781,287 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195,322 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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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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