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
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
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共青城君爵”)、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开亿”)
收购其共同持有的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利”)60%股权,其
中共青城君爵持有华宝利股权比例为 51%,拟转让股权比例为 51%,上海开亿
持有华宝利股权比例为 19.6%,拟转让股权比例为 9%。收购价合计为 2.4 亿元
人民币(含税),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为 4 亿元*51%=2.04 亿元人民币(含
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华宝利 60%股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6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