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裕同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
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
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针对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追
溯调整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
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
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930,513,553 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1,341,553 股后的股数 919,17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3.26 元(含税),总计派息 299,650,072.00 元。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5,450.00 万元,
其中,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8,700.0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
额为人民币 6,750.00 万元。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
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
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 502,73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含
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其中,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
为 433,33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度为 69,40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此外,子公司泸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与
子公司贵州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因融资租赁业务拟互相提供担保额度
1,641.93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
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60,000 万
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
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开展
资金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 年,业务期限内,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收购易威艾
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易
威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100%
股权。标的公司估值为 14,038.12 万元人民币,收购价为 14,000 万元人民币(含
税),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为 14,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烟台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收购易威艾包装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第一季度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