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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3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晓霞                  刘岳屏                 冯敏红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