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5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音勒芬”)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
参与设立基金的议案》,拟与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简投资”)签
署《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消费升级基金,基金总规模 20,200 万元,其中首期出
资规模 10,1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首期出资额 10,000 万元。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易简投资签署《<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就《合伙协
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约定如下:
一、原第十条约定“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总规模为 20,200 万元人民币,首期
出资规模为 10,100 万元人民币,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后,后期可以增加认缴规模及引入其他投资人,扩大基
金规模。”
现修改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总规模为 10,100 万元人民币,广东易简投资
有限公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认缴出资后,后期可以增加认
缴规模及引入其他投资人,扩大规模。”
二、原第十二条(二)项约定“首期基金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现修改为“合伙人按下述期限缴付所认购的资金……”。
三、原第十三条约定“基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设 3 年开放期,可在开放
期持续引入后续合伙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领投第二期基金份额。”
现修改为“基金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设 3 年开放期,可在开放期持续引入
后续合伙人。”
四、除上述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不作变更。本补充协议系《合伙协议》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伙企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伙协议》的内容
与本补充协议不符的,均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充协议
的签订是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比音勒芬易简消费升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