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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音勒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6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 309 号公司总部 7 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5 日以
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7 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
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格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相关事项比照相关规定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9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
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票面面值或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
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
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余额由
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 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
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
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68,9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额
 1           营销网络建设升级项目         35,655.10         32,000.00

 2           供应链园区项目               14,960.72         14,000.00
 3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4,527.32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900.00         18,900.00

     合计                                 74,043.14         68,9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
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解决。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至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
详 见 与 本 决 议 同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
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
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
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 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制作、
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
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
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
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
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
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
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
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中介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
构的议案》,拟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为本次发行
事项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经双方友好沟通与协商,公司拟不再聘请东兴证券
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双方未签署有关《保荐协议》或《承销协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