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
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晓霞 刘岳屏 冯敏红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