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
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为公司与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本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内,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许晓霞 刘岳屏 冯敏红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