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3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
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许晓霞 谢青 曾亚敏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