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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音勒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
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晓霞                     谢青                     曾亚敏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