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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0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人”、 受益人”)
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丰富投资产品的种类,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风险投资,投资期限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洽谈、签署等,风险投
资事项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
告》。

    近日,公司在投资额度内签署了相关投资文件并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信
托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情况


    (一)信托产品名称:平安信托汇安 1026 号单一资金信托

    (二)委托人/受益人名称: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受托人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四)管理及运用方向

    最终用于认购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闲置资金可
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拆放、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及受托人发行的其
他信托产品。

    (五)投资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且不超过 12,000 万元,以公司实际交
付的资金金额为准,其中,第 1 期信托资金金额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第 1 期认购
要素表》确定,公司可在开放日追加资金,追加交付的第 i 期信托资金(i≥2)
金额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第 i 期认购要素表》(i≥2)确定。

    (六)业绩比较基准(年化):8.50%,信托存续期限内,将根据标的情况调
整,业绩比较基准(年化)仅为信托收益计算和方便而设,并不代表信托资金不
受损失,不代表受托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信托财产最低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七)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该日)起至信托产品终止日(不含
该日)止的期间,第 1 期信托预计存续期限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第 1
期认购要素表》确定。

    1、信托产品的成立日: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受托人有权宣告本信托成立。

    (1)合同签订后,委托人依据《第 1 期认购要素表》约定将第 1 期信托资
金足额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2)本信托项下相关交易文件均已签署生效;

    (3)本信托已完成向监管部门的报备;

    (4)《第 1 期认购要素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已满足;

    2、信托产品的终止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2)本信托项下所投资的标的终止(含提前终止),并已完成财产的分配的;

    (3)最后一期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且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信托延期
的情形的;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6)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7)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或已全部分配完毕;

    (8)信托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信托产品的延期:

    (1)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延期。

    (2)本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时,本信托项下存在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
的,本信托将自动延期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交易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法律政策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托管人的风险、收益率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第 i 期信托单位或信托提前终止的风险、信托延期的风险、信托的
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因投资于标的的特殊风
险、信托财产实行净值化管理和估值方法调整的风险、其他风险。

    2、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受益权不可以转让,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

    3、委托人通过信托最终投资定增,定增股票存在限售规定且面临价值波动
风险,且未设置预警、平仓线及盯市条款,底层资产存在流动性风险、价值波动
风险及市场风险,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跟进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
求受托人做出说明,有权向受托人查询与其信托财产相关的信息,有权查阅、抄
录或者复制信托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记录。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开管理,对信托财产设立独立的账册。
无论受托人因何种原因终止而清算,信托财产均独立于受托人清算财产之外。

    3、受托人在实施信托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或因法律法规修改严
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确认该等事项发生后尽快报告公司。

    4、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处置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公司将
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
理制度,严控风险。

    5、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
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
议;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8、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
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
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度
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水平并降低财务费用,但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制定详尽的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以应对该风险。
确保风险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

序                                       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资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期
号                                       金额                       (年化)         类型
                  平安信托汇安 1026
     平安信托有                          1,212   2019 年 1 月
1                 号单一资金信托—(第                               8.50%       自有资金
     限责任公司                          万元        8日
                  1 期认购要素表)
                  平安信托汇安 1026
     平安信托有                          9,820   2019 年 1 月
2                 号单一资金信托—(第                               8.50%       自有资金
     限责任公司                          万元       24 日
                  2 期认购要素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金额共计 11,032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信托协议及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