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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1-29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0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
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2月13日下午14:4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2月12日下午15:00—2019
年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 2019 年 2 月 13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
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登记表样
式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议案
       1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9
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
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2月12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 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该列打勾的
  提案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
    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
    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