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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关于监事、高管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2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高管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监事徐明先生、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徐明
先生、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买卖公司股票的函》,上述股东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本公司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减持计
划合计减持不超过 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明                               37,500                     0.0277%

           许丽君                             375,000                     0.27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徐明、许丽君;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明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9,300                  0.0069%
 许丽君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93,700               0.0693%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的上限
均没有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5.股份来源:徐明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许丽君股份来源
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其它说明:特定股东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
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1. 徐明先生、许丽君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
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徐明、许丽君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监事、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买卖公司股票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