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2019-04-2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两位独立董
事共同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2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意大利 Masterwood S.p.A.公
1 第二十六次会 同意
月 10 日 司股权的议案》
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 第二十七次会 同意
月 12 日 案》
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 4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第二十八次会 同意
月 17 日 《关于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议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8 年 6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同意
月 12 日 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2018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5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月 21 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18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同意
月 27 日 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会
7 10 月 2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第五次会议
日
2018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8 12 月 18 同意
第六次会议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日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任职期
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
真履行委员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和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汇报,深入了
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情况;平时通过面
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对公司拟开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前,认真审核重大事项
相关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提供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换届选举等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认真督导公
司对相关事宜进行披露;追踪公众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了解市场环境对公司的
影响。
六、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向旭家: xiangxujia@weimolawyer.com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尽责情况的汇报。2019
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司独立董
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价值
的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谢谢大家!
(本页无正文,下接 2018 年度《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 2018 年度《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向旭家: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