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或“本 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弘亚数控”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简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弘亚数控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获取了弘亚数控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明细 表,检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询问了弘亚数控的相 关高管人员,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753 号)核准,弘亚数控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6 万股,每 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7,269,6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机 构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22,530,000.00 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314,739,600.00 元缴存 于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入日期 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698768176 2016 年 12 月 23 日 261,489,6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91190100100049852 2016 年 12 月 23 日 53,250,000.00 开发区支行 合计 - - 314,739,600.00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5,957.03 万元,以前年 度收到的银行理产财产品收益为 289.67 万元,以前年度收 到的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40.26 万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8.94 万元(其中:投入 募投项目 828.94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理产财产品 收益为 907.34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4.6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912.88 万元(包括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197.01 万元和专 2 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54.88 万元),其 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4,600.00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 312.88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 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 广州白云支行、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弘亚数控及本保荐机构 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3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 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698768176 活期 2,123,412.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0100049852 活期 1,005,371.10 合计 3,128,784.04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0,346.96 828.94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16,785.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是否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期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期实现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总额(1) 预计 分变更) 总额 金额 (2) (3)=(2)/(1) 期 的效益 重大变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数控家具制 否 2019 年 12 月 不适 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 否 15,050.00 15,050.00 668.74 4,993.18 33.18% 注 31 日 用 目 2、高端数控家具制 否 2019 年 12 月 不适 造装备产业化配套建 否 5,325.00 5,325.00 160.20 1,820.83 34.19% 注 31 日 用 设项目 3、补充营运资金 不适 否 否 10,000.00 10,000.00 9,971.96 99.72% 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375.00 30,375.00 828.94 16,785.97 超募资金投向 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0,375.00 30,375.00 828.94 16,785.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详见本报告“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13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963.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49,128,784.04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的金额为 146,000,000.00 元,其他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 5 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于 2017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A10131 号《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 证。 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 4,963.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及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6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4,60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理 1 公司广州开发区支 37,000,000.00 2018/9/30 2019/1/2 财产品(3M) 行 委托资产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2 AS000120180079Q01 50,000,000.00 2018/11/6 2019/5/23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产品类型:保障客户本金) 委托资产管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3 AS000120180079Q02 59,000,000.00 2018/11/23 2019/7/4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产品类型:保障客户本金) 合计 146,000,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49,128,784.04 元 , 其 中 : 购 买 保 本 型 理 财 的 金 额 为 146,000,000.00 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7 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 目”和“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配套建设项目”延期。 具体原因如下: 1、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由于近年来公司自动化程度更高的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 占比逐渐提升,包括数控化水平更高的数控裁板锯、五面数 控钻孔中心和 2016 年向市场推出的加工中心,因此公司对于 项目原计划购置的设备需求发生了变化,出于紧贴市场需求 以及公司对板式机械设备技术未来发展趋势的合理预测,结 合公司当前新产品的生产需要以及公司未来的研发目标,为 进一步提高项目整体实施的效能、提升项目效益,公司决定 对本项目设备购置阶段的部分生产和研发设备的类别或型号 进行重新选型和论证,以更符合目前公司产品生产和研发工 作的需要。鉴于项目设备购置阶段有关设备的选型、订采购 和安装等所需周期较长,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为确 保项目质量,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配套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零部件产品全部为“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 8 业化建设项目”的整机产品配套,目的是提高公司关键零部 件的加工生产能力。本项目所生产的关键零部件不单独对外 销售,通过整机产品对外销售实现项目效益。本项目计划建 设进度与“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同步配 套,由于“高端数控家具制造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延期, 为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效益,本项目实施进度相 应顺延,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弘亚数控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 度 ,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 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弘亚数控《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2762 号《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9 普通合伙)认为:“弘亚数控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弘亚数控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弘亚数控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弘亚数控《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 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弘亚数 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瑞华 周耿明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