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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广
   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海汇”)及其一致行动人
   李明智先生的通知,因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海汇及其一致
   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10,82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不再是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广州海汇和李明智先生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区间                          占当时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                           的比例(%)
                             2020年6月4日至6
广州海汇    集中竞价交易                            25.71-26.26            1,483,720            0.6855
                             月11日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5,920       0.6957%            22,200      0.0103%
广州海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5,920       0.6957%            22,200      0.0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0,800,000         4.9897%        10,800,000      4.9897%
 李明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00,000         4.9897%        10,800,000      4.98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                         12,305,920         5.6854%        10,822,200      4.9999%
       注:由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16,447,200 股,股东持股数量也同比增
   加,上述变动前持股情况以转增后数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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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承诺履行情况
    广州海汇和李明智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不违背本人/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本人/本企业
有意向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但不排除根据本人/本企
业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的可能
性。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持有
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人/本企业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如果本
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海汇和李明智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与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详见 2020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
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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