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茂洪先生、陈大江先生、刘风华先生、刘雨华女士、黄旭
先生、吴海洋先生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提名伊松林先生、彭朝辉先生、杨禾女士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上述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以上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茂洪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木材加工专业本科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广州
市金林通贸易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创办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李茂洪先生持有公司 8,396.36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刘雨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副总经理刘风华先生是刘雨
华女士的哥哥;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茂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陈大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林业与木工机械专
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极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起就职于广
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持有公司 613.92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刘风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清
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系,1997 至 1999 年在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学习并获得电子工
程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刘风华先生持有公司 300 万股股份,其与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夫妇共同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刘雨华女士为兄妹关
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董事李茂洪先生为郎舅关系;除此以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
情形。
刘雨华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林产化工专业本科
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
广州市金林通贸易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
任本公司董事。刘雨华女士持有公司 2,082.40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李茂洪先生为夫妻关系,副总经理刘风华先生是刘雨华女士的
哥哥;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雨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规定的情形。
黄旭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
东莞塘厦永新电机厂。2006 年 11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黄旭先生持有公司 2.70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吴海洋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监事;目前持有公司 2.70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伊松林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木材科学与技术专
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04 年-2008 年曾任职于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
工作站从事木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科研工作。2008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
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由广东省政府、教育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实施的“省部
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从事木材加工技术服务工作。2013 年 7 月获得由中
山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压力式木材干燥及高温热改性技术研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 年 12 月获得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 12 部门授予的“全国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为中国林学会木工分会木材干燥研究会副会
长兼秘书长、中国林学会木材科学分会委员、国家级木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木材储备战略联盟专家。1995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林业大
学。2018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伊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
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彭朝辉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本科
学历,MBA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汕头市金龙(集团)有
限公司、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金正会
计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深圳市广和山水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香港山水云媒科技公司董事、广东博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彭朝
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
杨禾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
于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智能交通物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
圳)事务所、广东维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201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杨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
——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