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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0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伊松林、彭朝辉、杨禾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