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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亚数控: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2-036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不送红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2、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

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2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20 元人

民币现金 (含 税;扣 税后, 通过 深股通 持有股 份的 香港市 场投资 者、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68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弘亚转债”)正处于转股

期,截至未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

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

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2022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41                               李茂洪
     2                    02*****582                               陈大江
     3                    02*****057                               刘雨华
     4                    07*****063                        LEE YANG WOO
     5                    01*****618                            刘风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积金转増股
           类别
                                       比例           本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79,005        39.63    48,031,602     168,110,607     39.63


    高管锁定股           120,079,005        39.63    48,031,602     168,110,607     39.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942,055        60.37    73,176,822     256,118,877     60.37


三、总股本               303,021,060       100.00   121,208,424     424,229,484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后,假设按 2022 年 6 月 14 日最新总股本 303,021,06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转增 4 股后总股本为 424,229,484 股后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23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弘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

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为 38.09 元/股,调整后弘亚转债转股价格为 26.84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 8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丽君、周旭明

    咨询电话:020-82003900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