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
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疫情相关
租金减让规定》”),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
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
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该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的问题,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
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具体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疫情
相关租金减让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具体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
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研发费用 -18,101,992.92 -17,738,486.97
营业成本 18,101,992.92 17,738,486.97
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研发费用 -9,186,593.02 -15,435,601.78
营业成本 9,186,593.02 15,435,601.78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执行该
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
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
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
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
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24,321.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324,321.98
合并 母公司
受影响的
2022.12.31 2021.12.31 2022.12.31 2021.12.31
报表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
税资产 9,990,071.10 10,097,690.47 2,221,528.07
递延所得
税负债 9,630,799.89 9,931,125.24 2,131,605.08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