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
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伊松林、彭朝辉、杨禾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