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3-04-29
关于对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517 号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弘亚数控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514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弘亚数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茂
洪、刘雨华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 A 股某上市公司股票被立案调查。
截止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就立案调查事项出具
最终结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 第 1 页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
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
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
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
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
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披露,该事项对财务
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
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
依据如下:
强调事项段中所述的立案调查事项不构成重大错报或审计范围
受限,因此,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
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利润总额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公司的利润情况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影响重大,因
此重要性水平的基准选利润总额。
计算结果:27,590,000.00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专项说明 第 2 页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弘亚数控公司为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泽波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柳艳
中国上海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说明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