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8-2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 2018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1,800,00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 20,000,000.00 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41,8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
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086,971.68 元(含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713,0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52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5,551,864.17 元,其中:
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8,591,000.00 元,2017 年度直接投
入 77,386,423.31 元,2018 年 1—6 月直接投入 9,574,440.86 元,累计收到扣
除各类手续费后的理财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211,405.19 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16,372,569.3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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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
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661368190380 13,417,935.0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337110100100443809 2,954,634.29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727668279060 -
[注]
合计 - 16,372,569.34
注:该账户销户时产生的利息已转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
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
公司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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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
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升
级,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
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
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
附件: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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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7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7.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55.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态日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包装印刷生产 2017 年 12
否 9,058.75 9,058.75 761.48 7,834.23 86.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月 26 日
研发中心建设 2018 年 6 月
否 3,013.67 3,013.67 195.96 2,720.96 90.2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26 日
合 计 - 12,072.42 12,072.42 957.44 10,555.1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 1,859.1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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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
50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可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 2017 年第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使用累计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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