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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11-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5.45%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8-022),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其前 20 个
 交易日即为 2018 年 7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
       公司董事会对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波动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与中小板综指(代码:399101)、行业板块指数涨跌情况进行了比
 较,情况如下:

                               2018 年 7 月 27 日   2018 年 8 月 24 日
            项 目                                                         涨跌幅度
                                 收盘价/指数          收盘价/指数

公司股价(元/股)                           15.54                 12.75     -17.95%

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                 9,495.62              8,684.95      -8.54%

东财印刷包装行业板块指数
                                         1,108.96              1,041.41      -6.09%
(CHOICE 代码:80302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本次股价敏感
 重大信息公布日前 20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9.4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
 司股票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为-11.86%,均
 未超过±20%。
       因此,公司披露筹划本次交易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