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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8-11-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
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5.45%股权。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
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署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