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
派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
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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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 *****057 亿泽控股有限公司
2 08 *****807 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 10 号新宏泽工
业园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夏明珠、林美花
咨询电话:0755-23498707
咨询传真:0755-82910168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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