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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泽”)股票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0 年 4 月 16 日、2020 年 4 月 17 日、2020 年 4 月 20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根据公司与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通纪元
公司”)原股东签订的《关于支付现金收购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55.45%股权之协议》及补充协议,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实际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的
50%,触发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
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刘汉秋和周莉(以下简称“江苏联通纪元
公司原股东”),要求其回购相关股权,不再依赖从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的经营活动
中获取利益。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4、鉴于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印鉴失去控
制,相关委派人员(担任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无法正常
履职,江苏联通纪元公司不再向公司提供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
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权无法正常履行,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目前面临
失控的现状,并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除上述披露事
项,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7、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数
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19 年度报告中详
细披露。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
对截至 2019 年末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的,需要
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应收账款、存货、固
定资产、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58.22 万元。
    5、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
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30 号),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正在按照关注函的要求核查相关情况,争取在要求期限内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